(记者 杨桂宁 通讯员 刘咏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灵山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近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灵山县林长办公室联合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
联席会通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会议强调,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做好灵山县林业资源保护的迫切需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推深做实生态检察的创新探索。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司法职能,进一步压实依法管林护林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森林、绿地、湿地等生态资源。
会议指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效加强林业执法与检察工作的衔接,切实增强林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同时,也强化对林长办以及林长办协作单位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的法律监督,保障灵山县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建设。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江城足球网: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要求,灵山县林长办公室与县检察院将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通报、定期巡查、生态环境修复、联席会议、落实普法责任等6个方面开展协作配合,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形成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合力,增强涉林执法司法的刚性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