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鹏钧 通讯员 何建林)“真没想到那么快就帮我把钱追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韦先生高兴地来到灵山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领回了被骗钱款12万元,对民警倾力破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由衷的感谢。
日前,男子韦某枢跟韦先生说其急需用钱,希望韦先生能借13万元给他渡过难关。韦某枢表示他可以用一辆小车作为抵押。韦先生考虑到都是熟人,且有车作抵押,就同意了。双方约定借款利息并签订协议,韦某枢将车交给韦先生,韦先生把13万元借给了他。几天后,韦某枢告诉韦先生,他小舅子结婚需要用车,想取回抵押的车,10天后再将车辆交还。
10天后,韦先生要求韦某枢交还车辆,但韦某枢不想将车押在韦先生那里,只愿意每月偿还利息。然而,韦某枢只偿还了几个月的利息后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搪塞。韦先生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报后,灵山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查,民警发现抵押手续是伪造的,根据掌握的情况,民警依法立为诈骗案进行侦查。当天16时许,经蹲点布控,民警在石塘镇苏村村委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枢抓获。经审讯,韦某枢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经查,韦某枢从租车公司租赁了小车,通过伪造车主信息,转手抵押给韦先生后,又以用车为由将抵押车辆取回,从而骗取对方钱财。随后,经民警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成功追回大部分被骗钱款12万元,并返还给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