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鹏钧 通讯员 萧持玺)近日,灵山县新圩镇一经营电子汽车衡的商家,由于计量不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日前,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居民黎先生举报,称其开货车经过新圩镇某加油站对面的一家商店时,在该商店“地磅”上对其货车进行称重,发现称量所得的重量与其出发前所称重量相比多了100公斤,其怀疑该“地磅”计量不准确,遂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圩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被涉诉商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涉诉商店经营者张某用于经营活动的电子汽车衡(地磅)属于国家强制检定使用的计量器具,但自购买之日起至事发时,未经检定便投入使用。
为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家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诚信计量知识,明确要求商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磅计量台账,严格落实经营计量主体责任,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可靠保障。由于计量不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商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