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给法官送来锦旗。记者 梁 生 通讯员 农培杰 摄影报道
“我们要了几年都没要到,感谢法官们帮我讨回了辛苦钱!”近日,申请执行人陈某仁和其子陈某群将一面锦旗送至浦北县人民法院,表达他们对浦北县人民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感谢之情。
陈某仁与陈某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案件事实可追溯至5年前,陈某仁在陈某彪经营的家具厂上班,但截至诉讼立案时陈某彪仍未按时付清工资,拖欠工资26430元。2024年2月3日,申请人陈某仁向浦北县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该案经小额诉讼程序立案。3月7日在主办法官蔡法官的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远程参加庭审,并于3月20日判决陈某彪向陈某仁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
由于陈某彪未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2024年5月6日,申请执行人陈某仁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彪支付拖欠的工资21230元,案件被立案受理后,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陈某彪进行财产调查。在执行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工厂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被执行人确有财产可供执行。随即,执行干警宾法官依法通知陈某彪到法院制订还款计划,并联系申请人前往法院配合执行工作。
起初,被执行人还以申请人未按时完工造成其遭受损失为借口拒绝履行将劳动报酬支付给陈某仁。执行法官驳斥了他这一说法,将财产查控情况告知了被执行人,告知其若因申请人原因造成其损失可以另案处理,但这不是其拒不支付工资薪酬的理由。同时,进一步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表示可划扣其银行账户内的足额财产支付申请人工资,案件得以迅速执结。
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浦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薪愁放在心上,积极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