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岸阳光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记者 陆 燕 摄影报道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其有序停放与安全充电等完善管理的问题居民日益关注。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黄永伟代表领衔提出《江城足球网: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112号),从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以及着力完善配备预警、监控、灭火等消防设施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迅速落实。严格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代表建议答复责任分工、办理要求、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和办结时间。期间,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协调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有力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成效。
1月7日,记者走进市区东岸阳光小区和悉尼阳光小区,一排排整齐划一的充电桩映入眼帘,居民有序停放车辆进行充电。“去年,我局积极推进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纳入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024年,共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059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管科干部褚宁介绍。为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该局面向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了多场培训和约谈会议,每场培训的参训企业达200多家,培训内容涵盖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助推物业服务企业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同时,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企业APP、公众号或业主群等线上途径广泛宣传。
采访中,记者获悉,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下,现新建居住项目按规划条件或《钦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配建非机动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按不低于非机动停车位总数的80%配建,配置充电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总数的50%配建,且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难充电问题,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广泛发动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参与,多措并举逐步改造、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数量,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更加安全和规范,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