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赖 昕 通讯员 黄瑞深)11月16日至17日,市海洋局联合钦南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钦州海警局开展严厉打击浅海滩涂非法养殖花蛤螺行动,依法依规查扣2艘涉案船舶。
近日,市海洋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大风江口西侧沙督岛附近海域有人非法圈海投放花蛤螺后,立即联合市公安局、钦州海警局及钦南区人民政府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此次共出动执法快艇4艘,执法人员30名,现场查获2艘装载和投放螺苗的船舶2艘,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准擅自非法用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指出,从事养殖生产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非法养殖花蛤螺问题,早在2013年、2017年等多次发布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江城足球网:海域范围内从事一切非法用海养殖花蛤螺和炸鱼、电鱼、毒鱼行为。
近年来,部分人员在三娘湾至大风江口一带海域引进外地品种花蛤螺非法养殖,投放农药灭杀花蛤螺天敌,导致所在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鱼类及其它海洋生物大量死亡,危及该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也对中华白海豚的生存形成严重威胁,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下一步,市海洋局将进一步强化与钦南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海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浅海滩涂非法养殖花蛤螺和违法用药以及非法占海圈海等行为,进一步清理非法养殖的围柱和网桩,不论涉及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切实规范浅海滩涂养殖行为,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对于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