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鹏钧 通讯员 黄世杰)近日,灵山县佛子镇联合县法院组成工作组到大芦村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筑牢传统村落保护强有力的法治屏障,持续推动传统村落保护进程。
活动中,工作人员积极发挥党员、人大代表等志愿者的宣传作用,秉持着“群众集中在哪里,哪里就是普法阵地”的宣传理念,以集中摆摊的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开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从如何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入手,向村民宣传“传统村落是什么,灵山县现有的传统村落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保护”等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意识到传统村落是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和村民致富的物质条件,激发村民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热情。同时,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围绕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传,并耐心向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