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2年钦州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地督查管理系统项目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根据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添加测评内容、标准,实时依据标准采集数据、记录问题、反馈问题、分类分析原因和提出下步改进措施,实现高效、科学、便捷进行实地点位测评督查指导的目的。
2.采集数据时可在后台显示定位,需整改的问题能够快速推送管理员、责任单位、管理单位,整改问题能够实现前后拍照对比。
3.配置APP精准实现巡查点位建设情况,能够有效解决人手短缺、分类繁杂、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7月1日—2023年7月30日(12个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营业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必须合法规范经营(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证明),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三)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处罚的,不得参加遴选;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五、遴选相应材料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相应材料一式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相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方案(含报价);(2)相关工作业绩;(3)《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六、遴选公告期限
2022年5月26日—6月6日(7天)
七、递交时间
材料递交截止日:2022年6月6日。请于工作时间内到现场递交材料,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邮寄方式,以邮寄到达签收之日为准。
八、递交地点
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富民路钦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南门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二楼202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树章
联系电话:0777-2861566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2年5月26日